2024年11月医药行业动态和政策汇总
一、行业动态汇总
11月1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共话集采 利民之事”座谈会,听取部分媒体自媒体和业内人士代表对扩大集采惠民利民政策效应以及赋能医药产业的意见建议。
11月1日,贵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药品管理的通知》,禁止村卫生室以任何形式从药企、药店和药贩等渠道购进药品,所需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
11月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提升老年医学医疗服务能力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对老年医学科建设、老年医学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老年医学诊疗服务及丰富服务模式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11月7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针对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困难群众享受待遇滞后、基础信息不准确造成困难群众待遇难确认等问题,对加强工作管理、规范待遇时限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11月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药品追溯码医保应用的五问五答》,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五个问题进行解答。
1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关于加强药品受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共同履行保障药品质量的义务,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12月10日。
11月12日,国家卫健委在京召开医药企业座谈会,听取对当前医药产业发展形势和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政企交流,推动完善服务支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月12日,国家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以岗位使用为导向的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建设,明确做好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有关要求。
11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公示,礼来重磅药物GIP/GLP-1受体双重激动剂替尔泊肽注射液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受理,具体适应症尚未披露。
11月14日,国家医保局招采司发出《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明确将选取糖类抗原测定、癌胚抗原测定等10个检验项目作为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范围,旨在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
11月15日,国家医保局印发《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旨在进一步推进精神心理治疗技术进步,促进医疗机构全方位多元化发展,推动医疗机构有效弥补在精神治疗方面的不足和短板。
11月16日,复旦版《2023年度中国医院综合排行榜》和复旦版《2023年度中国医院专科声誉排行榜》在上海市发布,全国共有100家医院进入《2023年度中国医院排行榜》,45个专科(前10名)榜上有名。
11月18日,湖北发布《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医保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工作,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11月22日,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要求各地方部门加强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建设,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
11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官网公示,阿斯利康和安进共同申报的特泽利尤单抗注射液上市申请已获得受理。
11月27日,国家卫健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37号),明确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至2025、2027、2030年的目标。
11月27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等3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政策。
11月2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短缺药品价格的风险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明确2025年1月1日前各地暂停受理短缺药直接挂网申请。
11月28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出公开征求《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旨在规范医药代表从业行为,有序合规开展药品学术推广活动,意见征求至2024年12月13日前。
二、政策热点汇总
11月1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指标体系供县级开展自评和省市两级开展监测评价,国家对各省份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11月5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关于加强药品受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在强化受生产企业质量责任、受托生产的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做了明确要求。
11月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对国家组织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药品开展价格风险处置的函》,明确少数品种在不同接续批次、不同地区间接续价差较大,高价产品仍有相当销量,削弱了“以量换价”效果,对报价更经济的企业不公平,为防止不合理偏高价格损害医保基金和公众利益,现对国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药品开展价格风险处置。
11月11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完善预付金管理办法,通过预付部分医保基金的方式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国家人社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了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新增91种药品,同时调出了43种药品,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中药饮片部分892种,新版目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三、招标挂网汇总
11月1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二十一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一)》,河南、山西、内蒙古等21省组成省际联盟,拟对第四、五、七批国采协议期满药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11月7日,广州药品(耗材)集团采购平台发布《广东联盟阿哌沙班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此次广东联盟将接续国采第三、四、五批协议到期共计44个品种、48个药品剂型。
11月8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江苏省第五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一)》,本次集采涉及75个西药和9个中成药。
11月12日,河南公示《十七省(区、兵团)药品联盟和河南省接续带量采购未曾中选企业拟中选结果》,共有78家企业的89个产品拟中选,最高降幅达到67.14%。
11月12日,河南公示《河南省接续采购未曾中选企业拟中选结果》共14家企业的15个产品中选,最高降幅17.63%。
11月13日,山东发布《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本次联盟全国参与,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视情况可延长不超过1年。
11月18日,广东发布《广东联盟金莲花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明确此次集采的品种范围是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标志着针对广东清开灵中成药联盟集采的接续正式启动。
11月22日,国家联采办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GY-YD2024-2)》,第十批国采正式启动,涉及62个品种的135个品规,预计将于12月12日在上海市开标。
11月22日,河北省医保局发布《河北牵头京津冀化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河北省部分通用名独家和竞争不充分化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 ,本次联合京津两市开展87个同质量层次竞争较充分的化药集采,同时河北本省采购68个通用名独家和竞争不充分化药。
11月25日,湖北发布再次征求《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首批扩围接续)》(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新一轮全国中成药联盟预计采购20个中成药采购组,首批扩围接续预计采购17个中成药产品组。
11月26日,三明采购联盟正式发布《三明采购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三明采购联盟成员、河北、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海南、甘肃、青海组成省际联盟开展药品集采,共20个品种纳入采购。